关于印发《信息学部青年教师奖评选条例(试行稿)》的通知

来源:信息学部办公网 时间:2011-04-14 访问次数:307

 

浙江大学信息学部文件
信息学部发[2010] 017
 
关于印发《信息学部青年教师奖评选条例(试行稿)》的通知
各院系、各研究所:
    经部务会议讨论决定,现将《信息学部青年教师奖评选条例(试行稿)》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信
                 20101231
 
信息学部青年教师奖评选条例(试行稿)
 
青年强则浙大强,青年教师是浙江大学实现奔一流目标的生力军,因此青年教师的培养是师资队伍建设的当务之急。信息学部共有40岁以下青年教师占教师总数的47.25%,分布在七个一级学科中,是信息学部各学科建设、各院系教学科研的主要力量。为了奖励、支持在教学和科研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优秀青年教师,为学部内各学科领域的青年教师搭建一个展示和交流的平台,以活跃学部内学术气氛及创建和谐的学术环境,提升青年教师整体素质,鼓励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培养新一代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特设立青年教师奖。
一、奖项设置:
    设立信息学部青年教师奖10项,其中一等奖1项,奖金3万元,二等奖2项,奖金各2万元;三等奖7项,奖金各1万元。
二、评选条件:
1.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受聘副教授及以下教师职务;
2.在申报当年11日,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团队精神;
4.近三年在教学和科研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显著成绩;
5.发展潜力良好,在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方面有创新性构想;
6.无学术不轨行为。
三、评选程序
“信息学部青年教师奖”评选遵循严格、认真、客观、公正的原则,每年评选一次,一般在每年3月份启动。
1申报 个人自荐和学科推荐相结合申报,填写申报表,报各院系人事科;
2.院系推荐 学部青年教师奖由各院系推荐,各院系可推荐名额数为:光电系3项,信电系3项,控制系3项,生仪学院2项,计算机学院4项,报学部人力资源委员会评审;
3.学部评审 学部召开人力资源委员会会议进行青年教师奖候选人答辩,并投票表决,评选出学部青年教师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7名。
4.结果公示 学部人力资源委员会的评选结果在网上公示,并报校人事处备案。
四、表彰奖励
公示结束后,在“五四”青年节时,学部对青年教师奖获得者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在网站上宣传其学术成就。
五、组织管理
1.青年教师奖由信息学部人力资源委员会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委员会秘书组负责;
2.奖励经费由学部聘岗协调经费支出,奖金通过各院系拨入获奖教师工资卡;
3.对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或触犯刑律的获奖者,取消奖励资格,追回奖金。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部部务会议负责解释。
 
  
 
 
 
主题词:青年教师奖 评选条例  通知
送:学校人事处
发:各院系、各研究所
浙江大学信息学部办公室                                                         20101231
联系我们
Email : fit@zju.edu.cn
电 话:86-571-87951772
邮 编 : 310027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浙大路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