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老师:
根据《关于“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实施细则》(试行)》(浙大研院〔2016〕34号)和《浙大研究生院关于开展“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大研院〔2017〕7号)等文件要求(见附件1、2),结合研究生院2020年多学科交叉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计划相关工作安排,现启动“信息+X”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中心(以下称“中心”)2020年博士生招生指标申请工作。
一、招生指标申请基本要求
1. “中心”博士生招生指标申请以导师组为单位进行;导师组需由两个及以上跨学科(一级学科)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其中主导师必须来自信息学部,每位博士生导师限担任1个专项计划招生指标的主导师。
2. 主导师与合作导师间已开展实质性的交叉合作项目研究;导师组有明确的交叉研究方向、科研任务以及充足的研究经费。
3. 主导师上一年度未从本“中心”或其他交叉研究项目/机构获得过招生指标。
4. 有较好的博士生生源。专项计划仅限招收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不招收普博生;该专项招生指标被列为培养成本补偿指标中的B类指标。
5. 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允许更换交叉研究方向、研究课题或合作导师。
6. 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课程学习、培养环节考核、学位论文答辩均由导师组全体成员共同把关审核,导师组应在总体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共同为交叉培养博士生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培养方案须满足学校关于博士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并突出学科交叉特点。
二、申报程序
1. 2019年07月17日中午12:00之前,据实填写《2020年“信息+X”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中心博士生招生指标申报表 更新》(见附件3),并将电子版发送至liangll@zju.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中心”(玉泉校区行政楼307-1),联系电话:87952316;
2. “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进入第二轮PPT答辩、专家组评审,确定相关博士生招生指标;
3. 博士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由主导师(主学科)所在学院组织实施。
申报已截止
附件1:浙大研院〔2016〕34号--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2:“信息+X”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中心相关规定(2018年3月修订).pdf
附件3:2020年“信息+X”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中心博士生招生指标申报表 更新
“信息+X”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中心
2019年7月10日